关于云南省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马无邪10个月前77

——2024年1月24日在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云南省财政厅

关于云南省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预算调整 资金预算 预算执行 行业新闻 第1张

各位代表: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云南省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也是云南财政极不容易、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定信心、承压前行,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坚决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大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和重点改革的保障力度,促进全省经济运行回升向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展现了云南财政奋进之为。

(一)2023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49.4亿元,增长10.3%。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730.3亿元,增长0.5%。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53.1亿元,增长5.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83.8亿元,下降8.4%。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4亿元,增长116%。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7.6亿元,增长80.5%。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61.5亿元,增长6.3%。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71.4亿元,增长6.3%。

(二)2023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1.全力以赴支持经济恢复回升向好。支持重大项目、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建设资金达1609.5亿元。累计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441.7亿元。争取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居全国第1位,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幅居全国第4位。全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702亿元。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450亿元,惠及市场主体超130万户。中央直达资金支出1504.5亿元,惠及企业1375户,受益群众1770万人。下达贴息及奖补资金16.2亿元,总量位居全国第2位,撬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400亿元。

2.大力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一体推进“三大经济”发展壮大。下达20亿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给予72个重点产业园区257.7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下达预算内投资10.5亿元,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下达综合财力补助资金9亿元、专项资金3亿元、专项债券资金8亿元,支持磨憨、瑞丽、河口等重点口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优化磨憨镇托管区财政制度体系。支持实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

3.推动“三个定位”建设走深走实。下达707.5亿元,支持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科教文卫事业发展等,实施“枝繁干壮”“石榴红”“润土培根”等重点工程和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以绿美云南为重点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支出293亿元。下达60.9亿元,以支持沿边开发开放为重点推进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

4.加强引导激发科教人才创新发展活力。支持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支出增长4%。下达38.1亿元,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统筹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专项资金4.3亿元,持续推进5个云南实验室、10个省技术创新中心和14个省重点实验室建设。有效落实“两个只增不减”,教育支出1173.9亿元,增长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4%。下达156.8亿元,支持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政策。下达26.5亿元,推进薄弱学校改造和能力提升。下达39.2亿元,支持职业学校达标创建、职业教育本科创建和“双高计划”。下达32.5亿元,保障实施“兴滇英才支持计划”等专项人才计划。

5.科学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全面协调发展。全省乡村振兴投入达355.6亿元,保持力度不减。在88个脱贫县延续实施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分别达64.5%和57%,支持1260个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下达10.9亿元,支持农村公益事业奖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下达10.2亿元,支持农村厕所革命。统筹现有各渠道资金138亿元,支持建成374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用好上海援滇专项资金38.2亿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发展。下达72.4亿元,支持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下达62.1亿元,支持农村供水保障和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行动落地见效。下达14.7亿元,支持7.4万套C、D级农村危房改造。下达1.2亿元,支持城市污水治理。

6.保障民生福祉办好民生实事。民生支出5001.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4.3%。下达就业补助资金31亿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3.8亿元,支持落实各项就业补助政策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超53万人。下达卫生健康补助资金133亿元,支持开展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工作,全面助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质达标。卫生健康支出772.4亿元,增长6.4%,居财政支出第4位。下达城乡居民医保补助资金238.4亿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8.3亿元,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医疗保障能力。下达302亿元,支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0.1亿元,支持兜准兜牢社会救助网,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13%、4%和4%。下达44.4亿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民族文化传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五馆一站”免费开放等。

7.严防风险确保经济社会大局安全稳定。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确保政府法定债务不出风险。下达111.3亿元,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兑现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助。下达18.9亿元,支持防范粮食安全风险。支持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各级政法机关依法履职,支持普法强基、“护校安园”行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守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8.强化措施支持基层财政平稳健康运行。下达各地转移支付补助4000.1亿元,超年初预算552.8亿元。其中:下达各地主要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1582.7亿元。健全“三保”工作机制,基层“三保”支出2772.7亿元,基层“三保”在艰难中得到基本保障。

9.守正创新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现代化水平。省委、省政府印发过紧日子二十条措施。将非财政拨款生成预算指标管理,完整反映部门收支,无预算不得支出。规范省级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分27个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界定公用经费支出范围。省级出台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严控结转结余规模。省委、省政府强化顶层设计,出台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动构建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工作机制,以有力有效监督降低风险隐患。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我省实现“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承上启下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守底线、稳支撑、增动力、上台阶的总体思路,咬定目标、凝心聚力,深入研判财政形势,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步形更稳、势头更好,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提供更加坚实的财力支撑。

(一)2024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全省看,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3815”战略发展目标,奋力开创新时代云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坚定了信心决心、增强了动力活力。在一系列稳经济、促发展政策措施作用下,主要指标回稳向好,积极因素累积增多,但当前云南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最吃劲的阶段,财政收支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表现在地方财政收入规模较小、增量有限,支出需求较多,基层“三保”和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增大等。

(二)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两会”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提高资金效益和政策效果,强化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以高质量可持续财政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

2024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聚中心、保重点。二是防风险、守底线。三是优结构、提效能。四是惠民生、增福祉。五是重均衡、保基层。

(三)2024年全省收支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214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3%。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6865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2%。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80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下降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989亿元,比2023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6.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2.7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45.4%。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8.1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25.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83.9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5.4%。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089.9亿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6%。

(四)2024年省级预算支出安排及重点保障政策

1.着力扩投资促消费,不断挖掘和激发内需潜力。安排206.7亿元,持续推进公路、铁路、民航建设发展,加大力度支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深入实施“兴水润滇”工程,支持城乡供水一体化等水利工程建设。足额配套、管好用好中央特别国债资金。安排2.5亿元,支持外贸企业降成本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补助。安排2亿元,支持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开展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2.支持做强做优实体经济,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安排11亿元,支持重点产业新建和技术改造。安排10亿元,支持能源保供和煤电运行调节。安排3.9亿元,支持推进全产业链重塑云南烟草产业新优势。安排3.8亿元,支持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安排3亿元,推动旅游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调配合服务实体经济,统筹支持市场主体各类财政政策和专项资金,做强做大民营经济。安排2.6亿元,提升政府数字化服务水平。继续支持云南融信服平台建设。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力度,支持重点产业建链延链补链强链。

3.支持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强化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安排教育资金291.4亿元,比2023年增加50亿元,增长20.7%,比2022年增加100亿元。安排38.1亿元,聚焦重点领域和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围绕绿色能源和绿色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支持一批重大科技项目产业化。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8.8亿元,推进人才“引、育、用”一体发展,着力构建人才集聚雁阵格局,不断壮大人才队伍支撑。安排8亿元,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4.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落实口岸建设发展三年行动,安排5亿元,支持磨憨国际口岸城市高标准建设。安排4亿元,支持河口、瑞丽国际口岸城市建设。安排2亿元,支持口岸通关便利能力提升。安排5亿元,支持中老铁路产运贸一体化发展。安排3.9亿元,支持开展对外招商引资和做好地方外事交流工作。安排2亿元,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发展、公共设施建设和跨境合作,推进贸易、投资自由便利。

5.支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助力农民和脱贫人口增收。安排80亿元,保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力度不减。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比重分别不低于65%、53%。继续用好上海援滇专项资金38.2亿元,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等工作。安排5亿元,支持农村综合性改革,打造“五好两宜”和美乡村,促进农业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安排1.3亿元,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1.5亿元,支持传统村落保护。争取中央特别国债资金安排40亿元,省级安排10亿元,支持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安排10.7亿元,支持粮食生产、推广运用农业科技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安排6.8亿元,支持提升粮食储备保障能力。

6.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各民族共同富裕步伐。安排民族地区转移支付43.6亿元,加大对财力薄弱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安排1.4亿元,支持省民族文化宫建设和陈列布展,支持参加第12届“全国民族运动会”。支持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不断缩小城乡差距。安排10亿元,继续支持昆明省会城市建设。安排10亿元,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安排6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7.完善绿色低碳财税政策,支持争创美丽中国先行区。安排24.9亿元,深入实施“湖泊革命”攻坚战。安排7.6亿元,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安排2亿元,继续注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安排13.2亿元,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安排3.5亿元,持续推进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安排9.3亿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

8.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短板,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安排4.4亿元,帮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零就业家庭、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安排3.6亿元,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稳岗扩岗类信贷投放,提高重点群体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安排30亿元,深入实施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安排25.5亿元,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各级医疗机构应对重大传染病的能力。安排39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安排26亿元,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18.8亿元,保障低保、特困等6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求。安排13.5亿元,支持做好民政事业、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的保障工作。支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公共法律服务、依法治省和扫黑除恶常态化、普法强基等重点工作。

9.全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各项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各地化债主体责任,推动地方债务进一步有序化解。足额安排一般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切实维护政府信誉。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引导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精主业。

10.加大对下补助支持力度,推动基层财政运行更可持续。安排省对下转移支付补助3512.6亿元,支持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增强基层保障能力。调整完善“三保”清单,进一步规范“三保”支出的范围和标准,与全国保持统一口径,妥善处理保障范围与基层实际执行不一致的问题。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强化资金和库款保障,推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谋划新一轮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权责配置较为合理、收入划分更趋规范、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财力保障到位的省以下财政体制。

三、扎实做好2024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财政各项工作,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促进财政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更好地研究谋划财政工作。

(二)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过紧日子二十条措施,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坚决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开展过紧日子落实情况评估,将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确保过紧日子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收支完整性。强化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挂钩机制,推动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调剂使用,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

(四)落实预算法定强化依法理财。认真执行省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法权威。严格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会监督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各类监督之间的协同,贯通形成监督合力,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五)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加强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重点项目的核心绩效指标提炼跟踪。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以绩效自评为基础,夯实重点领域的财政绩效评价,有序推动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管理激励约束,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加大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推动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六)依法接受预决算审查监督。主动对照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指导意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坚决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自觉接受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更好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切实服务好人大代表依法履职。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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